肠外营养“药”知道(上)
时间:2024-05-22
每日摄入充足的营养物质对于维持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和生命活动必不可少的。对于健康人群来说,主要通过饮食来摄入营养物质。
但是在疾病状态下,对于不能正常进食或胃肠功能出现障碍、无法吸收食物营养的患者,应该如何保证足够的营养摄入呢?这就需要用到肠外营养。
那么,关于肠外营养您知道多少呢?让我们为您解惑肠外营养那些事。
问题一:什么是肠外营养?
肠外营养是指通过胃肠道以外的途径(即静脉途径)为人体提供营养物质的一种方式,其中需要添加足量的脂肪乳、氨基酸、葡萄糖、水和电解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如有治疗需求也可加入理化特性合适的药物。我们要知道,肠外营养液不是食物,而是药。
问题二:肠外营养有哪些输注途径?
肠外营养的输注途径主要有外周静脉和中心静脉途径。一般来说,当预期肠外营养治疗的时间不超过10日,或者机体对能量和蛋白质的需要量在中等以下时,可考虑使用外周静脉通路。但由于高渗营养液易引起血栓性静脉炎,因而肠外营养大于7天者较好选择中心静脉途径。
问题三:哪些人需要输注肠外营养呢?
总的来说,凡是需要营养支持治疗,当患者胃肠道功能丧失(或暂时丧失),不能将营养物质通过胃肠道输入或由患者自行吸收到体内时,就需要肠外营养治疗。
具体适用范围包括:
①无法进食或通过消化道吸收营养物质的患者,如广泛小肠切除、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等;
②接受大剂量放、化疗的营养不良患者;
③进行骨髓移植的患者;
④无法进行或不能耐受肠内营养的重症胰腺炎患者;
⑤消化道功能障碍的严重营养不良患者;
⑥营养不良的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患者或存在并发症(如顽固性腹泻、并发其他感染、接受化疗等)的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患者;
⑦严重分解代谢状态下(如颅脑外伤、严重创伤、严重烧伤等),在5~7天内无法利用其胃肠道进食的患者。
问题四:哪些人群不适合
使用肠外营养呢?
虽然肠外营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某些情况下却并不适宜或应慎用:
①肠道功能正常,能获得足量营养;
②预计肠外营养支持少于5天;
③心血管功能紊乱或严重代谢紊乱尚未控制或纠正期;
④预计发生肠外营养并发症的风险大于其可能带来的益处的;
⑤需急诊手术者,术前不宜强求肠外营养;
⑥临终或不可逆昏迷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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