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抗磷脂综合征(APS)
时间:2024-02-23
什么是产科抗磷脂综合征(APS)?
APS是一种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是以血栓形成和/或病理妊娠为主要临床特征以及实验室检查为持续性抗磷脂抗体阳性的一组症候群。以血栓形成为主要临床表现时称为血栓性APS(TAPS),以病理妊娠为主要临床特征时称为产科APS(OAPS)。APS可以单独发生,称为原发性APS;也可以与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共同存在,称为继发性APS。
OAPS对妊娠有什么危害?
产科抗磷脂综合征是目前少数明确的导致胎停的原因之一。
OAPS的产科表现如下:
早期复发性流产:有3次或3次以上原因不明的妊娠<10 周的胚胎丢失。
胎盘功能不全:包括 4个表现,即羊水少、胎儿生长受限、脐动脉血流舒张期断流和胎心监护异常。
子痫前期:妊娠20周以后,出现血压升高伴有尿蛋白阳性,或虽无尿蛋白,但出现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受损、肺水肿和新发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
血栓形成:常见的血栓是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约占血栓性 APS 病例的2/3。
血小板减少。
OAPS如何诊断?
典型的OAPS 指至少具有1项病理妊娠的临床标准和1项实验室标准的APS。
临床标准:包括大于妊娠10周的胎停等1次,复发性流产3次及以上,妊娠34周前因子痫前期或者胎儿功能发育迟缓终止妊娠的早产。
实验室标准:包括抗心磷脂抗体、狼疮抗凝物和/或抗β2糖蛋白I抗体至少发现2次阳性,2次间隔至少12周。
OAPS中哪些情况更易出现不良妊娠结局?
中高风险的抗磷脂抗体谱,一般指LAC增高,或者有多个抗磷脂抗体阳性,或者抗磷脂抗体呈中高滴度;合并SLE(系统性红斑狼疮)或其他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既往血栓形成史和病理妊娠史,如胎停、早发型子痫前期史。
OAPS该如何治疗?
根据产科临床表现不同,以及既往有无血栓病史和病理妊娠史,可以考虑选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或者阿司匹林联合低分子肝素治疗。
而对于合并SLE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OAPS 患者或难治性OAPS,需要加用羟氯喹和小剂量激素治疗。
孕期什么时候停用抗凝治疗?
孕36周后可以随时停用阿司匹林,理想情况下需要在分娩前7到10天停用。
分娩前12-24小时需停用低分子肝素,分娩时尽可能减少分娩相关出血。
OAPS是否一定要剖宫产?产后还需要继续治疗吗?
产科APS并非剖宫产指征,如没有其他产科并发症,通常在孕38-39周进行计划分娩(催产或者剖宫产)从而便于控制抗凝药物的终止时间。
如果有合并子痫前期和胎盘功能不良的临床表现,可根据产科指征处理。在产褥期应尽早恢复抗凝治疗。
对于无血栓事件的产科APS患者,建议产后继续预防性抗凝治疗至少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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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介绍
沈 虹 医学博士 副主任医师
擅长:早产、复发性流产、宫颈机能不全、反复阴道见红、宫腔积血、绒毛膜下血肿、胎儿生长受限、妊娠免疫疾病等高危妊娠的诊治。
徐 亮 医学博士 副主任医师
擅长:于复发性流产、胚胎停育、生化妊娠、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宫颈机能不全等的诊治,通过免疫、凝血、内分泌、子宫动脉血流等系统性病因筛查,采取针对性的小剂量、个体化免疫抑制抗凝治疗,治疗成功率达到93%左右。
陈 莎 医学博士 主治医师
擅长:抗磷脂综合征,妊娠相关免疫性疾病,绒毛膜下血肿、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复发性流产等不良妊娠史。
曹云云 医学硕士 副主任医师
擅长:胚胎停止发育、胎儿生长受限、母胎循环血流参数以及宫颈机能不全的超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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